申請注意事項 Important Issues
(一) 註冊及報到時間為:秋季班: 2024年9月1日至10月19日;春季班: 2025年2月1日至3月29日
(二) 註冊相關事宜及新生入學資料,隨同錄取通知寄發申請人。錄取生應依規定繳交學雜費辦理註冊手續,並於註冊時繳驗護照、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之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及成績單,未按規定完成註冊及繳驗相關文件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不得註冊入學。
(三) 一旦經僑務主管機關審查不符僑生身分資格者,或當年度已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在案或個人申請錄取的僑生,本校將逕行取消其複審及入學資格,申請人不得異議。
(四) 僑生所繳證明文件有資格不符、偽造、冒用或變造等情事,本校將撤銷錄取資格;已註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五) 經依本管道入學本校之僑生,不得自行轉讀或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院)、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六) 僑生違反前項規定者,本校將撤銷其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七) 來臺入學辦理簽證時,需繳交由醫院出具之健康證明(包含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陽性報告或預防接種證明相關檢查)至駐外單位辦理,且於註冊時繳交一份至本校衛生保健組,並參加本校入學新生團檢。
(八) 經本校核准入學者,新生註冊時應檢附已於國外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在校生應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其保險有效期須包括在臺就學期間。如尚未投保者(限具有正式學籍者),可於註冊時繳納保險費,委由本校代辦投保事宜。
(九)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本校招收僑生回國就學單獨招生規定等相關法令或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 註冊相關事宜及新生入學資料,隨同錄取通知寄發申請人。錄取生應依規定繳交學雜費辦理註冊手續,並於註冊時繳驗護照、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之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及成績單,未按規定完成註冊及繳驗相關文件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不得註冊入學。
(三) 一旦經僑務主管機關審查不符僑生身分資格者,或當年度已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在案或個人申請錄取的僑生,本校將逕行取消其複審及入學資格,申請人不得異議。
(四) 僑生所繳證明文件有資格不符、偽造、冒用或變造等情事,本校將撤銷錄取資格;已註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五) 經依本管道入學本校之僑生,不得自行轉讀或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院)、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六) 僑生違反前項規定者,本校將撤銷其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七) 來臺入學辦理簽證時,需繳交由醫院出具之健康證明(包含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陽性報告或預防接種證明相關檢查)至駐外單位辦理,且於註冊時繳交一份至本校衛生保健組,並參加本校入學新生團檢。
(八) 經本校核准入學者,新生註冊時應檢附已於國外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在校生應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其保險有效期須包括在臺就學期間。如尚未投保者(限具有正式學籍者),可於註冊時繳納保險費,委由本校代辦投保事宜。
(九)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本校招收僑生回國就學單獨招生規定等相關法令或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